勞資爭議處理

勞資爭議的產生可以分為管理上的型態、法令上的型態、職業災害型態、其他爭議:
管理問題:
僱主、部門主管在管理上對員工長久以來的壓力或是應對上的措辭錯誤產生的爭議事件。
法令問題:
公司訂定管理的辦法中,在法令的基礎不足,以致損害勞工權利的爭議事件。
職業災害問題:
在員工發生職業災害時,僱主的面對補償或賠償時的處理狀況與員工面對未來工作權產生恐懼時所產生的爭議事件。
其他爭議:
員工對於公司制度上的調整或調動產生爭議或朋友的唆使或其他事件而產生之爭議。
上述都是常碰到的勞資爭議型態,但爭議比例以管理、法令為多數,當爭議發生時,僱主與勞工情緒處在非常不平穩的時刻,此時應藉由外界力量進行溝通最為恰當,溝通的人選應選擇與本案較無利益關係的對象,且對於法令、實務管理較有經驗的團隊來做排解糾紛,才能安撫雙方情緒,降低對勞資雙方的傷害,也才能促使勞資雙贏的局面。